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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“高职院校专项计划”敲定 共计招生1170人

来源:学大教育     时间:2017-06-16 09:17:48


近日,山东省2017年“高职院校专项计划”敲定。今年将继续实施高职(高专)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,包括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在内的13所高等职业院校共招生1170人,烟台职业学院在列,招收100人。

符合条件的考生6月20日-22日递交材料

按照招生方案,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,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,且参加我省2017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的均可以报名参加“高职院校专项计划”。

即日起,符合“高职院校专项计划”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,下载并填写《山东省2017年“高职院校专项计划”考生资格审核表》,6月20日-22日将《审核表》、户籍证明材料、建档立卡家庭证明材料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送交考生报名县(市、区)教育局审核,县(市、区)教育局完成审核工作后,对审核合格的考生要在县(市、区)教育局网站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,经公示无异议,县(市、区)教育局汇总考生名单于7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。各市教育局对县(市、区)教育局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,复核无误后在《审核表》上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,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要确定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承办部门(单位),按要求做好资格审核、公示和材料上报工作。市教育局汇总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(含考生姓名、考生号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户籍所在市县),加盖市教育局公章,于7月1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汇总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。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信息与高考报名系统数据进行校验,如有考生信息与高考报名信息不一致,则返回各市教育局核查。核查无误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公示,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关院校的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。

单设投档单位、单设志愿、单独划线

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,省教育厅规定,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以填报“高职院校专项计划”志愿。“高职院校专项计划”与高职院校其他计划志愿同期填报,但“高职院校专项计划”单设投档单位、单设志愿、单独划线。

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生源及考生成绩分布情况,划定“高职院校专项计划”春季高考(分专业类别)和夏季高考录取控制线,录取时首先进行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,未被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,可参加高职院校其他计划录取。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。录取未完成的“高职院校专项计划”,可转入学校普通高职计划。

为确保招生公平公正、公开透明,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、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,加强考生资格审核和复核工作,确保真正符合条件考生纳入实施范围。对在专项计划招生中出现的弄虚作假、暗箱操作、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,要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。同时加大专项计划招生政策、招生计划、报考条件、资格名单、录取分数、录取结果等信息的公开、公示力度。

山东省2016年“高职院校专项计划”招生专业及计划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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